日期:2023-04-2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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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气逐渐转热,进入溺水事故危险期、易发期、高发期。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,特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安全事项:
1、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。
2、严禁到无人看管、无安全设施的海(江、河、湖、塘、沟、渠、水库)边玩耍、钓鱼、游泳。
3、到正规游泳场所游泳时,必须遵守场馆有关规定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游泳。
4、遇他人溺水时,不熟悉水性或无水下施救经验者切勿盲目下水施救,要及时呼唤他人并拨打110求助。
5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积极主动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,提升自我保护能力,掌握遇险逃生、自救互救技能。
安全工作处
2023年4月20日